激光人员介绍

持证人

许可证持有人是其姓名出现在激光许可证上的人. 通常, 这是首席研究员或教学实验室主管和, 必须是长期教职员工(不包括博士后或研究生). 持证人有责任:

  1. 实验室激光安全
  2. 确保提供正确的防护眼镜. (见第6节).5)
  3. 提供激光安全标准操作程序(SOP). (见第6节).1)
  4. 提供、实施和执行针对实验室激光器的激光安全计划
  5. 确保适当的激光操作和安全培训
  6. 对实验室中所有激光器进行分类和标记
  7. 与大学LSO一起完成激光许可
  8. 如果发生暴露事件,立即通知大学民政事务处处长
  9. 如果激光器退役、出售或转让,通知大学LSO.

许可证持有人可指定实验室激光安全主任负责上述任何一项职责.

实验室激光安全主任

每个许可证持有人可指定一名实验室激光安全主任,并向大学指明该实验室激光安全主任。. 此人可以是被许可人或代理人, 但必须是预算雇员(员工或教员), (非研究生或博士后工作者). (通常情况下,获发许可证者保留化验所辅助服务主任的职能及头衔.)实验室LSO应维护实验室中单个激光器的激光安全程序, 并可在有需要时向大学法律事务主任寻求协助. 化验室主任, 根据持牌人的授权行事, 是否有责任制定纠正措施,包括在不安全条件下必要时关闭激光操作.

激光操作员或用户

激光操作员或用户是安装的人, 对齐, 经营或, 将激光用于实验或研究目的, 或有其他指定的激光工作. 激光操作员的培训记录应形成文件. 在这里可以找到一个适当的文档示例. 激光操作员/用户负责:

  1. 以下实验室管理, 对齐, 安全, 以及操作激光时的标准操作程序.
  2. 将任何违反既定安全程序的情况充分通知实验室后勤主任.

大学激光安全主任(ULSO)

大学激光安全官员是风险管理、环境健康和安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他有知识和责任应用适当的激光辐射保护规则, 标准, 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