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办公室(OLA)代表大学及其员工管理所有诉讼和其他法律程序. 法律事务副校长全权负责选择和聘请外部律师,并决定何时需要外部律师代表学校. OLA不代表个别教员, 作为大学雇员或官员处理其业务范围以外的法律事务的职员或行政人员. 寻求讨论与大学有关的法律事务的律师应联系法律事务办公室,不应就大学法律事务直接联系新大员工. 所有大学的员工和官员必须在他们意识到针对大学的法律行动时向法律监督办公室报告.
新加坡管理大学将严谨的学习与 实践经验 会让你准备好实现你的教育目标,并以你从未想象过的方式扩展你的世界吗. 我们是一个人民的社区 开辟自己的道路. 我们愿意 帮助你塑造你的.